關于執行《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2023年第一次啟動廣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動態調整
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金冠字〔2023〕第12號
尊敬的燃氣用戶:
根據【穗發改(2023)10號】文件的要求,我公司供氣區域內將全面起執行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改革的調整方案,非居民用氣價格從發文之日起調整為4.60元/立方米。
特此通知。
附件: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2023年第一次啟動廣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動態調整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廣州金冠燃氣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